读者须知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20

 

读者入馆须知

一、读者须凭本人有效一卡通入馆。

二、读者入馆要衣着整洁,衣衫不整者谢绝入馆。

三、保持阅览环境安静,馆内请勿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吹口哨;入馆后请将手机铃声关闭,请勿大声接打电话。

四、维护环境卫生,馆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五、爱护馆内的一切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的设备及家具,故意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并给予处罚。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

七、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文献,如有损坏、有意撕页、偷窃,按有关规定赔偿或处罚,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取消其入馆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理。

 

文明读者公约

    一、读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培养诚信品格,健全心智人格。尊重工作人员劳动,尊敬师长,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利益与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用理性的态度认真听取并自觉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身违规行为的劝导、教育、批评与处理,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映图书馆服务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图书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爱惜学校图书资料及设备财产,自觉维护馆内公共设施的安全,不得随意圈点、污损撕毁、丢弃、藏匿、夹带图书馆书刊文献和私自拆装图书馆公用设备;不随意删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设置或配置,不恶意攻击图书馆信息技术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设备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讲究公共道德,树立文明风尚。注重“仪表美、语言美、心灵美”,做到着装得体,言谈礼貌,举止文雅。保持环境安静,整洁、美观、卫生,做到不在阅览区域高声交谈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在馆内吃零食、随意丢弃废物纸屑,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抢占座位和乱动阅览桌椅。净化学习空气,不浏览、复制、传播各种非法或不健康信息,不在各种网站的BBS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或学校声誉的言论,不从事任何网络犯罪活动。

五、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检测器报警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不得有非礼言行发生。

 

读者行为规范

(一)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后进入书库,自觉遵守书库管理制度,尊重老师,服从管理,保持安静。

(二)严禁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已外借图书及其它与学习无关物品进入书库。

(三)入库须取代书板,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代书板,切莫将书刊乱插、乱放。

(四)严禁涂画、撕页、污损书刊,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图书馆规定取消入馆资格。

(五)借书时请自行检查图书有无污损情况,如有问题,请找值班老师进行处理。

(六)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七)请勿随意搬动、挪用室内的设备及家具,故意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并给予处罚。

(八)严禁占座,离开图书馆请将个人物品随身带走,如有遗失读者自行承担。

请各位读者认真遵守,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学习环境!

 

书刊借阅室阅览规则

一、阅览程序

(一)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入室阅览,应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本馆各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选择书刊时,必须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一册。将代书板放在取下书刊的位置上。阅毕将书刊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

(四)阅览室所藏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期刊仅限在室内阅览。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办理临时借阅手续,当班借阅当班归还。

(五)如需复制阅览室收藏的文献内容,必须向工作人员声明,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阅览守则

(一)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扔纸屑。严禁吃口香糖及零食。

(二)爱护书刊,不乱划、乱折,阅毕放回原处。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

(三)保持室内肃静,请关闭手机铃声,不要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禁止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不得抢占座位。

(四)仪表端庄,衣容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阅览室。

 

本校文献特藏室管理规定

一、本室收藏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图书,面向全校师生预约开放。

二、读者入室须出示本人一卡通并在读者登记簿上登记。

三、本室图书仅供室内阅览,请勿带出室外;因教学科研急需,在书刊借阅室又无法借到的中文图书,经馆长同意并办理临时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应按时归还。

四、读者进入本室,请保持安静,自觉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或关闭;请保持室内整洁,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垃圾桶内。

五、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或放于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上架,不得乱放。

六、复制本室文献资料,经馆长同意可办理临时借阅手续,严禁私自外拿。

 

仁学阁、孔子学堂管理规定

一、本室收藏儒学文献和举办传统文化讲座、培训等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二、来访者入室阅读,须出示本人一卡通并在读者登记簿上登记;在本室举办各种活动,须先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本室图书仅供室内阅览,请勿带出室外;因教学科研急需,在书刊借阅室又无法借到的中文图书,经馆长同意并办理临时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应按时归还。

四、来访者进入本室,请保持室内整洁,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垃圾桶内;请爱护本室内所有物品,并将所用物品物归原处。

五、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或放于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上架,不得乱放。

六、复制本室文献资料,经馆长同意可办理临时借阅手续,严禁私自外拿。

 

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电子阅览室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凭本人一卡通上机查询、检索。

二、读者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三、读者不得利用互连网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读者要遵守计算机的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修改客户端设置,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禁止使用任何手段破坏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及工作站保护系统。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上机阅览资格,并根据图书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损坏程度加倍处罚,然后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五、读者要爱护本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本室光盘只在室内阅览,不得带出,读者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图书馆光盘借阅规定,自觉爱护,不得损坏、丢失、盗窃光盘。读者借阅光盘时,要当面检查,如发现光盘有损坏、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由借阅者本人负责。

七、违反以上规定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个人帐号。

 

图书借阅规则

一、一卡通使用须知

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卡,一经发现本馆予以扣留,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一卡通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除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挂失外,还需到书刊借阅室办理停用借阅权限手续,待办理新卡后由本人持一卡通到书刊借阅室重新开通借阅权限。

二、读者入库须知

(一)读者入库前,请将已外借图书、书包和其他物品放入存物柜,然后凭本人的一卡通在工作台刷卡后取一代书板方可进入书刊借阅室借阅书刊。

(二)选书刊时请自觉按照代书板反面的“读者须知”正确使用代书板。即在书架上取出一本书的同时,将代书板放在所取书刊的位置上,每次限取一本书刊,阅后不借,则将书刊放回原处(即代书板处),以备取下一本书刊用。此书若借,书和代书板一起拿出,代书板放回原处,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等情况后,如有污损交到服务台交值老师处理,办理借书手续。切莫将书乱插、乱放。保持图书排架整齐有序人人有责,人人受益。

(三)入库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撕页,或有意藏匿书刊;期刊(包括过刊合订本)仅限室内阅览。

(四)严格遵守书刊借阅室安全制度,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及室内的设施,外来参观人员应由馆综合科通知,由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三、读者借书须知

(一)读者一律凭一卡通来馆借书,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如违规使用,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借书册数:校内读者不限量,校外读者1-2册。

(三)借书期限:本校教工为三个月,在校学生为一个月,实习学生为半年,校外读者为三个月。图书到期若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文学书和有预约的书不办理续借。

(四)所借图书读者应按期归还,若到期不还,每本书超期一天罚款0.10元,累计到还书之日止。

(五)所借图书还期若逢寒暑假,管理系统自动顺延借期。开学2周内还清不算超期,超过2周按超期处理。

(六)读者借书时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残缺、污损、勾画、撕页等情况,需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还书时由借书人负责。

(七)本馆实行全开架借书,读者自选图书后需办理借书手续,未经办理手续不得将书带出,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的按偷书处理。

四、读者遗失及污损图书的赔偿与处罚

(一)图书遗失赔偿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或新版新书抵赔。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赔罚款以下列办法赔偿:

(1)中外文一般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2)中外文贵重、稀缺图书、重要工具书、期刊合订本,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3)遗失多卷书(只有总定价的)一册以上,按全套价赔款,其余各册仍为馆藏,不给赔偿者。多卷书如各分册有定价的,按遗失单本图书赔款。

3.偷书者处以书刊价格510倍的罚款(如系期刊则按全年价格计算),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交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依照本规定罚款。

4.读者拒不交纳赔罚款时,本馆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财务部门,从工资、助学金或奖学金中扣除。

(二)污损图书的处罚

1.一般图书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撕破、污渍等)15页每页罚款1元,如可清理干净,罚款减半。

2.撕一页书罚款5元,并如数赔偿复印费和装订费(装订费平装2元,精装5元)。

3.污损和破坏条码及防盗标识者,每条罚款3元。

4.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者按偷书处理。

5.被污损的书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特别严重按丢失图书处理。

 

馆外藏书借阅规则

一、第一次办理借书时,须持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名及部门盖章,并证明其为部门图书资产管理员的介绍信。

二、图书资产管理员须持本部门的馆外藏书申请(部门领导签字、部门该站)才能办理借书登记。办理时应仔细清点核对后并签名。

三、做好对本部门的图书借阅情况统计及核对。每年年底配合图书馆做好图书资产清查。

四、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催还图书。

五、借阅者因工作调离等原因,离开本部门或院系时,应还清馆外藏书,并到本部门图书资产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若图书丢失、污损、批注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应按照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处理,并由借阅者自己赔偿。

图书预约规则

一、凡本馆读者均有权享受图书网上预约服务。

二、预约服务仅限于同一种图书的所有可外借复本均已被借出时才能办理。

三、同一种图书如多个读者预约,计算机管理系统将按读者预约的先后顺序自动排列;

四、预约图书到馆保留7天,过期取消该次预约服务,图书另行借出;已被预约的图书不可续借;

五、读者应遵守图书预约制度,为了他人的利益,不要恶意预约。预约3次不来借书的读者,将停止其借书权60天。

六、读者可自行设定取消预约的时间。

七、读者预约图书的权限参照借阅规则,读者可自行到预约图书所在馆取书,预约图书的馆藏地与取书地点一致。

    八、凡有图书超期或欠款的读者不能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读者本人正在借阅的图书不能预约。

联机公共书目查询系统(OPAC)使用须知

OPAC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联机馆藏书目信息查询系统,读者可以从图书馆主页点击“馆藏查询”进行检索。

一、馆藏书目信息查询。OPAC馆藏目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有“简单查询”、“组合查询”和“分类查询”三种检索方式,读者可以通过题名、责任者、出版者、出版日期、索书号等检索途径,采取“前方一致”、“绝对一致”或“模糊匹配”等检索方式,输入相应的检索词进行检索。此项检索读者可以获得相关书刊的详细书目信息、馆藏数量、馆藏地址和借阅状态等情况。

二、读者信息查询。在OPAC主页点击“读者登录”进入OPAC读者信息查询窗。读者输入“一卡通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读者可以了解以下各种信息:读者个人资料、书刊借阅信息、借阅历史信息等。

三、新书通报。读者通过此项能了解到在图书馆各书库新书上架情况,方便读者及时借阅。

四、读者也可以在公共查询微机查询上述信息,书刊续借、预约和证件挂失须到文献服务部出纳台办理。

图书馆存物柜使用管理办法

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各层借阅室附近设有免费存物柜。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存包人负责本人物品的安全,存包柜仅用于暂存读者的书包和借出的图书,请勿放置食品、水果、私人贵重物品及其它与学习无关的物品。

二、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三、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离馆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全部取走,不准过夜。图书馆将对存包柜进行定期清理,图书馆对清理出的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为此造成的丢失由读者个人承担。

 

学生自主研讨中心管理办法

图书馆学生自主研讨中心是由图书馆、读者协会共同管理的供学生团体开展专题性学习研究、学术研讨和社团讨论活动的场所。为规范研讨中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自主研讨中心实行预约管理模式

(一)凡是以学习、研讨和社团讨论为目的,符合服务对象和人数要求者(5人以上)均可提出申请。

(二)研讨中心预约需到图书馆网站下载《学生研讨中心预约申请表》,填表后经所在学院、系、部团总支盖章后交至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进行预约。

(三)预约至少提前3天,否则申请无效。

二、学生自主研讨中心使用

(一)研讨中心使用时间为每天80022:00,请学生团体遵守开放时间,晚22:00自觉离开。节假日开放时间按照图书馆相关通知执行。

(二)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证明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借用手续(需3人以上同时到场),由工作人员开门。晚上5点以后请到图书馆4楼自主学习中心服务台办理借用手续。

(三)爱惜研讨中心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

(四)研讨中心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应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五)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研讨中心使用完毕,应将桌面清理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三、归还手续

研讨中心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须通知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检查房间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取消预约

预约后若不能按期使用,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取消预约,以便其他团体使用。

五、其他

(一)研讨中心仅供学生团体学习、研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其他非正当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权,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二)活动期间,图书馆工作人员可以随时进入研讨中心巡视。

(三)因特殊原因研修中心无法正常开放时,图书馆将提前通知已预约成功的读者,并另行安排时间使用。

(四)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预约团体若累计发现3次以上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一年内的预约使用资格。

 

自主学习中心管理规定

    图书馆自主学习中心是由图书馆、读者协会共同管理的供读者阅览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享有使用自主学习中心的权利,同时还应自觉履行维护自主学习中心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义务,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主学习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30,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每晚22:30自觉离开。节假日开放时间按照图书馆相关通知执行。

二、保持良好的公共阅览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占座位,一旦发现有占座位的情况,占座物品将被清除,并集中放至室内规定的地方,由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者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三、自主学习中心属于公共场所,图书馆不负责看护或保管学生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走位空,恕不对遗失的个人物品负责。

四、自主学习中心报纸仅限在报纸阅览区阅览,不得乱放,禁止将报纸带离自主学习中心。

五、保持自主学习中心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请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接打电话。

六、安全用电,严禁自带插座多级分用电源,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能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不得擅自挪动室内桌椅,不得往窗外扔杂物。

八、严禁吸烟,自觉保持室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室内进食、吃零食。离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随手放入垃圾桶内。

九、不得从事与自习无关的活动,请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服从读者协会值班人员的管理,违纪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园网电子资源的使用规则

济宁医学院校园网电子资源(以下简称校园网电子资源)是指国内外出版商出版发行的、由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如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

校园网电子资源只能由我校师生合理使用。校园网电子资源的合理使用是指:读者出于个人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与国内外出版商签定的合同。

为维护校园网电子资源的正常、有序使用,保护学校及校园网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以下行为归于校园网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

一、连续、集中、大批量下载电子资源(超过了正常的阅读速度,如在一小时内下载量超过百篇以上的均属于违规操作;违规操作的判断通常以出版商提供的违规使用报告为准)。

二、 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并进行非法商业性牟利。

三、私自向其他任何非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

 四、将电子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再提供给其他任何非法用户使用(如将校园网帐号租给校外人员使用)。

五、其它不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的非法使用行为。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