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图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6浏览次数:1726

按照从哪里借书到哪里还书的原则,到图书馆各楼层借阅室办理还书手续。

还书不需要一卡通,允许别人代自己还书(但不允许代借书)。

所借图书读者应按期归还,若到期不还,每本书超期一天罚款0.10元,累计到还书之日止。

所借图书于节假日到期者,应在节假日前归还;如遇寒暑假到期,可延至开学后两周内归还,超过两周按超期处理。

丢失图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读者应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料,禁止涂抹、撕毁、刻画、污损文献,否则除教育批评外,予以相应罚款。